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任重而道远

在2012至2018年间,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连续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累计挂牌督办26其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各地公安、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向文物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获得丰硕战果。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等部门不断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侦破一系列大案要案,追缴一大批珍贵文物,对文物犯罪行为形成巨大震慑。

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的联合推动下,在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取得辉煌战果:

在2017年6月至8月的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共侦破文物案件351起,打掉犯罪团伙7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45名,追缴文物2715件(套),其中已鉴定的一级文物64件,二级文物140件,三级文物 441件;在2018年7月开始的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截至11月15日,共侦破文物案件704起,打掉犯罪团伙14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47名,追缴文物5558件(套)。其中已鉴定的一级文物35件,二级文物114件,三级文物427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

法治保障、安全防护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建设是文物安全的根本保障。我国已形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物保护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的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建设全国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现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标准、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开展安全专项督查、研发应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强化文物安全监管,构筑文物安全堡垒。

社会动员

人民群众是文物保护的坚实力量,在发现、举报和制止文物犯罪、提供破案线索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物保护秉承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壮大文物保护员和志愿者队伍,重视群众力量,相信群众力量,群防群治、群策群力,让不法分子陷入打击犯罪“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以下为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典型案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文物保护员热合曼•阿木提坚守岗位25年,不忘初心,履职尽责。

陕西省西安市现有600余名文物保卫员,大多数分布在各大遗址、主要墓葬群附近和各区县,肩负经常性巡查、日常维护和情况报告等任务。图为文保员夜巡狄寨塬。

陕西省宝鸡市农民保护文化遗产成果展。

向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典型代表颁发锦旗。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当前,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取得辉煌战果,但文物安全形势依然面临严峻挑战,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任重而道远。守护好、传承好祖国珍贵的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是每个人的事。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关心和爱惜前人给我们留下的这些财富,我们民族的精神和独特的审美情趣、独特的传统气质,才能传承下去”。让我们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携手并肩,共同构筑捍卫祖国文化遗产安全的钢铁长城!

资料来源:国家博物馆官方网站

本端融媒体记者 王娅玲/ 编辑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责任编辑:王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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