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互联网+文化”:新发展 新平台 新生态

中国文化传媒网记者  于帆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文化”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话题之一。针对在“互联网+”的推动和融合下,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和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的新内容、新渠道和新趋势,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正如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所指出的:“文化与互联网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强大的融合力。我们已经难以想象,文化新发展可以离开互联网;我们同样难以想象,互联网发展可以缺少文化的助力。”随着“互联网+文化”的融合持续加快,中国文化正在迎来新发展、新平台、新生态。

赋能:“互联网+”助力文化新发展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6%。

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的趋势逐渐向纵深发展,传统的文化内容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模式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板块之一,也是文化消费中最有活力的领域。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网络视频、网络音乐和网络游戏的用户规模分别为6.12亿、5.76亿和4.84亿。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几年,网络直播行业异军突起,成为拉动文化消费升级、促进创业就业、助推经济结构优化的新动力。尤其是在过去一年间,在文化和旅游部等各级主管部门的引导下,网络直播行业实现了从规模量变到内容质变的提升,发展更为规范。截至2018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4.25亿。经第三方研究机构测算,2018年网络直播市场营收规模达495.5亿元。

记者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看到,音乐、演唱会以及其他各类表演正在以多样化、创新型的内容形式“登陆”互联网,谋求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传播渠道。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直播平台也开始积极探索与传统文化联姻,创新传播内容和表达方式。

而随着快手、抖音、秒拍等短视频应用在过去一年迎来了爆发式发展,文化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不断呈现出新变化。日前发布的《短视频用户价值研究报告2018-2019》指出,围绕传统文化传播,短视频平台正在以多种创新尝试吸引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的关注。

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曾繁文看来,近几年,随着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成为文化消费的最重要渠道,“互联网+文化”这一新兴业态迎来了爆发式增长。“2017年,以‘互联网+文化’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7990亿元,增速达到34.6%,远高于总体增速的12.8%。可以说‘互联网+文化’行业的消费市场潜力十分巨大,整个行业未来的发展也会是持续上升的态势。”

裂变:“互联网+文化”形成内容新生态

正如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所说,移动互联网环境给传统产业带来非常大的冲击,同时也带来转型升级的机会,因此,传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对接需要模式创新。为此,业界近年来也一直在探索互联网与文化的加速融合,尝试利用互联网平台讲好中国故事,让文化“活”起来。

记者了解到,越来越多的文物开始借助“互联网+”的春风“活”了甚至“火”了起来,这在故宫博物院体现的尤为明显。近年来通过加速故宫博物院的网络化建设,目前故宫博物院开发的“掌上故宫”“每日故宫”“故宫展览”等每天点击量超过100万次,大大缓解了游客增多的压力。同时,故宫博物院还借助“互联网+”让文物走进千家万户,让更多的人通过网络领略故宫古建筑群的壮美。

如果说,“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之一是让更多人有机会近距离走近传统文化,为更多人“撩起门帘子”,那么如何让更多人了解并热爱传统文化,并成为传承、传播传统文化的一份子,令传统文化在互联网上焕发光彩,便成为互联网与文化融合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为此,不少专家都提出要将文化更广泛地融入生活中。曾繁文对此表示,包括数字文化产业在内的文化各领域正在越来越常态化地和其它实体经济加速融合。“‘互联网+文化’未来的发展趋势核心在于‘跨界’。”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以传统节日为契机,表情包、直播、短视频等互联网产品纷纷重点打造节日内容,在刷爆朋友圈的同时,也不断提高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例如字节跳动推出“国风计划”,在今日头条上增设“国风频道”,通过一系列优质内容扶持计划,对优秀的内容创作者进行鼓励;陌陌直播则以“直播+传统文化”的方式推出了非遗、民族音乐、民间艺术等直播内容,让传统文化直接、广泛与陌陌等网络直播平台上的年轻用户接触,从而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不久前发布的“2018中国文化消费指数”显示,文化产品内容是消费者最期待改进的方面,同时表现力、传播力也得到较多关注,而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的出现恰好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需求。曾繁文对记者表示:“一方面,新媒体平台为文化传播方式的创新、传播速度的提升、传播范围的延展提供了可能,同时还为受众提供了一个实时交流互动平台。另一方面,新媒体平台可以充分发挥其开放的特性,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并形成协同创新合力,充分满足优质文化产品内容生产的所需条件。”

成长:规范管理为“互联网+文化”护航

正因为看到了传统文化与互联网之间正在发生的化学效应,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抓住文化的风口,在此中寻找商机。不过,业界专家提醒从业者,网络文化的创新发展绝不能停留在仅仅为了“吸引眼球”上。对此,曾繁文直言:“文化产业是‘内容为王’的产业,而内容环节应该向专业化发展而非全领域发展,尤其是在大众对于高品质文化产品需求日益旺盛的情况下,不管是网络文学、网络娱乐、还是短视频,创意能力和制作水平将会成为‘生死线’。”

记者了解到,2017年4月出台的《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要“坚持导向,提升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这实际上为互联网行业在内容生产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对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文化市场态势,文化和旅游部不间断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网络文化市场禁止内容,多次组织开展网络表演、网络游戏市场集中执法检查,排查清理网络文化市场禁止内容,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针对网络文化的规范发展,曾繁文提出,目前在互联网文化传播方面还没有专项法律法规。在他看来,“新兴互联网平台推动文化传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很容易出现条文不配套的问题,因此要将法律、法规覆盖到网络所到之处和网络传播的全过程,做到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同时,他还强调应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责任编辑: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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