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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中国历史文化名街”
评选推介活动正在申报中

经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批准,在专家学者的帮助指导下,在全国各地群众的热心参与下,前三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的评选推介工作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取得了圆满成功。为落实好《关于持续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活动的提案》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促进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国文化报社拟与中国文物报社继续联合主办2012年度“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并成立“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组委会。

具体要求如下:

凡中国县市级以上城市均可参与“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年度推介活动,基本程序是:由街区所在城市文化文物部门或城建部门、名街管委会等相关机构,向“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活动组委会提出参评申报资料,组委会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发出相应认可通知,即获得参评资格。

(一)评选标准

1.历史要素

历史上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有过重要影响,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有代表性的传统产业,能集中反映地方、民族的风貌特色。

2.文化要素

拥有鲜明的历史文化特色,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有其传承。

3.保存状况

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保存丰富,有着较完整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具备一定的规模。留存的历史建筑及空间格局必须是真实的遗存,具有历史的真实性,不是仿造和重建的。

4.经济文化活力

对原有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有一脉相承的延续性,保持有较多的原住民,至今仍维持着可持续发展社会功能和经济文化活力。

5.社会知名度

在本省、市或者区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繁荣度,在历史上或者现代发挥过影响与作用。

6.保护与管理

主管部门对街区的保护和监督具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历史建筑的抢救、保护符合规范要求并取得成效,街区利益相关者对街区保护积极支持并参与,已经或正在制定保护规划,并能按规划实施。

(二)参评对象要求

“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的城市历史文化名街,应当是一座城市中最具代表性的、符合“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推介标准、独具特色的、具备国家级水准的历史文化名街(街区),一般而言,应该坚持“一城一街”的原则。

推介原则:以弘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建设和谐文明现代城市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一年一评、一城一街、限额推介的办法,科学有序地开展活动。

推介方式:实行标准公开、自主申报、大众参与、专家主导、媒体监督的评选方式。“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备选单位经过组委会及其专家委员会审定筛选后,将陆续在《中国文化报》、《中国文物报》和中国文化传媒网、中国名街网上公布并展示参评对象资料,在规定展示时间结束后,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三)申报提交材料

1.街道或街区的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详细说明。

2.街道或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3.街道或街区所包含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清单。

4.街道或街区在历史发展中的保护工作情况、保护要求和保护目标。

5.若有街道或街区改造等情况,应提供街道或街区改造方案,指出改造前后的变化及意义(价值)所在,说明保护资源与开发利用资源的协调情况。

6.社区居民参与保护与改造的事例说明。

7.街区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说明。

8.地市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文化文物部门盖章。

申报材料可以包括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影像资料。整体介绍文字5000字,要求完整全面介绍街道的状况。视频和照片最好请对当地历史文化比较了解、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进行拍摄,既有全景又有局部和细节。

视频5分钟,要求主题清晰、完整。照片要求不少于30张,每张图片转换成tif格式不少于25兆(300dpi),其中至少10张图片,每张电子文件要求在36兆以上,或提供反转片原底,如是负片请精放至10寸以上。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申请表格可登录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官方网站(www.zhongguomingjie.com)下载。